歌仔戲之所以值得保存的原因是:它被認為是台灣自己發展出來的一個獨特的戲劇,雖然有許多人認為台灣歌仔戲是源自於福建或是中國的戲劇,但,基於戲劇的元素:劇本,唱腔,曲調,演出方式,乃至於音樂、服飾、道具、燈光等所謂的舞美要素,都可以考證出事實上歌仔戲的確是由台灣本土(最早是宜蘭)發展出來的一個劇種,所以值得我們保存與欣賞。
★歌仔:最初的演唱方式
以「唸歌」方式演出,為半說半唱、或說說唱唱的方式演出,表演者稱為歌仔先,也有時會有月琴或大管絃作為伴奏。說唱時以閩南方言演出,唱詞以七字仔、雜念仔為主。其中七字仔是七個字一句,四句一段,俗稱四句聯。內容多為民間故事、勸世歌、男女褒歌、社會時事等等。
歌仔傳入台灣之後,一般認為流行於蘭陽一帶,而與當地的採茶和車鼓相結合,形成具有在地特色的說唱,並經民間藝人的創新與改編,以七字調為主,「本地歌仔」逐漸在宜蘭地區傳唱開來。
歌仔傳入台灣後,一般認為流行於蘭陽一帶,後與當地的「採茶」與「車鼓」結合成為具在地特色的說唱,並經民間藝人的創新改編,以七字調為主,於農閒時教唱地方子弟,爾後各地紛紛成立子弟團,「本地歌仔」逐漸在宜蘭地區傳唱開來。
★落地掃:最初的演出方式
在路上行走,邊走邊演,有時則是停下來定點演出。
在空地以四根竹竿圍起四方形即為表演場地,伴奏人員則是位於竹竿後方,演員的裝扮與伴奏的樂器都很簡單。是一種簡陋的演出方式。
也有人主張,在開演之前會有人在空地或樹下打掃,大家就知道將有戲劇要演出,故落地掃也算是一種廣告方式。
歌仔戲國寶廖瓊枝女士則說,歌仔戲的水袖在地上拖,好像是在掃地,那就是落地掃。
★車鼓陣
一種載歌載舞的表演方式,這裡的「車」字,在閩南語中有翻、弄的意思,車鼓的表演相當自由,邊舞邊唱,詼諧逗趣,隨時可以即興演出。常見的演出有:桃花過渡、牛犁,大補甕,番婆弄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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