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且把這篇文章歸類於「永中舊事」的其中一篇吧!因為已經記不得是哪個時候寫過這文章,但確實有寫過是可以確定的,又因原稿佚失,憑著僅存的記憶,和回想當初寫文章的初衷,拼湊一下自以為的八九不離十,反正應該沒有人會記得(當然是除了我之外囉),依稀隱約記得好像是永康國中教師會會報創刊號的一篇文章(有這刊物!?),人的記憶真是有點靠不住的東西啊!(遠目)
當初某年,由於參加了成大教授何培夫的研習得到了一個「未來古蹟」的概念,又剛好永康國中成立教師會,需要一篇文章的填補版面,所以,就,於焉誕生!(當時啦)
本文
社會一般大眾都知道,拆房子的工程單位最怕遇到標的物是日本時代所蓋的建築物,因為每每敲到筋疲力盡、虎口裂開;可是拆除進度卻只有一點點,因為日本人做事認真又龜毛,房子是蓋的是超級堅固耐用,拆房子的人往往是拆到哇哇叫,直說應該要把當初蓋房子的人抓來打屁股,誰叫他害我現在拆房子拆的這麼辛苦!
相對之下,現代人所蓋的建築物,許多是剛剛蓋好就驗收不通過,稍微一下雨就漏水,經常新房子都還沒有入住就要先請人來抓漏,工人都說應該要把蓋房子的人抓去砍頭,直說這種不合格的建築到底是怎麼蓋出來的!?
而「未來古蹟」的意思當然不是像台北的某間建築物,年限資格都還沒到就被超級有眼光的人核定為古蹟(因為它未來會是古蹟);而是早在建築物興建之時,就以打算要蓋一座百年之後還值得留在世間的建築物的心態來設計,而,此建築物在千年之後,當然就會是一座古蹟囉!
學校的老師在教育現場也是一樣的道理,雖然,課程進度要教完是基本原則,但,教給學生的東西考完試就忘記20%,考完兩星期又忘記另外80%,這樣的教學對學生、教師、國家、社會,說實在是沒甚麼幫助的;而,教給學生可以遵循三十年甚至一輩子的原則,才是可長可久之計。
所以,蓋一間馬上拆掉也不覺可惜的房子,誰都不想。建築師的夢想應該是蓋一棟千百年後可供後世瞻仰傳頌的「未來古蹟」。
教師如果認為自己的工作只是把那幾頁書本塞進學生嘴裡(腦子)裡,過不了三天他馬上又放出來,這其實沒甚麼鳥用。
但,過了30年某個學生在回首他成長歲月的時候說出:「當時那個老師對我說的那一席話,真是讓我這一生受用無窮」,那才是王道。
應該是2000年?之前的文章,20160601重新改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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